轩辕云初

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 轩辕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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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的体制


如果要想训练一个人接受一种理想,而这种理想非常违背其血肉之躯的欲望,就必须要从出生起,同时也要有最严格的纪律。第一步便是无情的优生学:不仅每一个婴儿要面对父亲杀害婴儿的权力,同时每个婴儿也要送到一个叫作“邦检查团”的部门(state council of inspectors)检查。任何被认为有缺陷的婴儿都要从泰格杜斯山的悬崖掷下,死在悬崖下边的尖石山。进一步的淘汰可能就是斯巴达人对其婴儿艰苦与公开的锻炼。全国男女都受到警告,对结婚对象的健康程度与品性必须慎重考虑;纵然是阿克达莫斯王也因为娶了一个矮小的女人为妻而遭受罚款。丈夫们鼓励将妻子借给不寻常的人,这样优秀的儿童可以倍增;如果丈夫因为年龄或疾病失掉了性能力,则必须邀请年轻力壮的人代他生育更活泼强健的儿童。根据普卢塔克的说法,莱古斯曾对嫉妒和性的独占加以嘲笑,并且认为人类尽各种能力并付出金钱代价以渴求其犬马能与良种相交,获得优生,而偏要将妻子关在家里只为他们生男育女,何况这些丈夫有的可能是愚蠢、无能和疾病患者,这种做法实属荒唐。根据古时的一般观点,在所有希腊人中,斯巴达的男人比较强壮俊秀,女人比较健康可爱。

与优生相比,训练可能是这一结果更为重要的原因。修昔底德曾经使阿克达莫斯王作出如下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可能指出生时)甚少,但在最严格的学校接受训练与生长者能获得优势。”斯巴达男童自7岁起即离开家,由国家抚养,送入一所学术和军事训练的学校,由一位儿童监督人负责训练。在一班中,由最有能力与最勇敢的儿童充任首领,其他儿童必须服从他,作为首领的儿童可对其他儿童加以处罚,其他儿童也需要设法在工作与纪律上与首领相埒,甚至设法超过他。其目的并非和雅典人一样着眼于体育或技能,而是在于军事性的激励与价值。所有的竞赛在长者与双方情人的注视下裸体举行。年长者设法在儿童间制造纠纷(各个或两个群体间),以便测验出其活力及坚忍力,并予以训练;一有怯懦的行为表现,即会招致多日的耻辱。每个人都需要忍受痛苦、困难及逆境而毫无怨言。每年都要在阿尔忒弥斯·奥西亚(Artemis Orthia)神的祭台前鞭答精选的青年,一直到血溅台石为止。到12岁后,儿童就要被褫去内衣,整年只能穿一件衣服,他们像雅典的青少年一样经常沐浴,因为他们认为水和软膏可使一个儿童变得软弱,而寒冷的气候与清洁的土地则可使其坚强和富有抵抗力。冬夏都要露天过夜,并且是睡在断残的欧罗塔斯河岸上。以至于到30岁他们都是和同伴生活,居住在营房内,不知家庭安适为何物。

对儿童也教授阅读和书写,但仅止于能阅读及书写;在斯巴达购买书籍的人很少,因此出版商尽可好整以暇。根据普卢塔克的说法,莱喀古斯并不愿意儿童依书写或文字学习他的法典,而是依口授并且在成人的细心指导与良好榜样下自幼年起开始在行动上实施;他认为训练一个人能在不经意的习惯上成为好人,较之依赖理论的说服为佳;一个适当的教育必可导致一个良好的政府。但是这样的教育应当是道德性而非智慧性的,品性较诸智慧更为重要。斯巴达人训练他们的青年要随时保持清醒和冷静,同时强迫奴隶喝过量的酒,以便斯巴达青年可以看出酗酒和醉酒的愚蠢和丑态。他们要接受准备作战的训练,要能在战场上自行搜寻食物,或忍受饥饿,在这种情形下允许偷窃,但是如果被侦知偷窃就成为应受鞭笞的罪行。但如果  一个青年表现良好,就可获准参加公民的公共食堂,同时应当在那里细心听讲,以便了解或熟悉国家的问题,并学习能作愉快谈话的艺术。年满30岁后,倘若能圆满度过青年时代的艰苦训练,就会被承认具有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并与年长者共坐同膳。

至于女童,虽然留在家庭抚育成长,但也要遵守国家的规定。必须参加积极性的竞赛——赛跑、摔跤、扔铁圈、掷铁饼,以便长大后强壮健康,能很顺利地做一个完美的女性。女子必须裸体参加群众舞蹈及游行,甚至在男人面前也不例外,以激励其能对身体作适当爱护,同时发现并矫正身体缺点。道德观念很强烈的普卢塔克曾说:“少女们裸体并没有什么羞耻,裸体使她们感觉质朴,并且可因此摒除淫荡。”当她们舞蹈的时候会一齐向作战表现勇敢者唱歌赞颂,而对怯懦者则尽量蔑视。这种理智性的教育对斯巴达少女并没有浪费。

至于恋爱观,每个青年都可以尽情恋爱,同时可以不必考虑性别。几乎每一个男童都有一个年长的男情人,从这个情人那里可以希望获得更多的教育,为报答这种教育,他应当献出热情并且要服从。这种“交换”往往发展为一种热情的友谊,而激励双方都能勇敢作战。青年在婚前有相当的自由,因此,娼妓在斯巴达很少,蓄妾也不多见。据说,在整个拉西迪蒙只有一座阿佛洛狄忒神殿,同时,这座神殿的女神头纱遮面、持剑,并戴脚镣,俨然象征为爱情而结婚是愚蠢之举,应将整个爱情献与战争,婚姻应由国家严格控制。

国家所指定的最佳婚姻年龄为男人30岁、女人20岁。在斯巴达独身是一种罪行,单身汉不得享受各种特权,也不得参观由青年男女裸体跳舞的游行行列。根据普卢塔克的说法,单身汉被迫在公众前游行,即在冬季也必须裸体,行进中必须歌唱,歌唱的意义在于其未服从国家法律,受此惩罚实属罪有应得。经常逃避婚姻的男人可在任何时间遭受一群女人的猛烈攻击,结婚而未能生育子女者遭受的羞辱不过仅轻于“极不光彩”而已。据知,不能做父亲的人就不能够享受斯巴达青年对于年长者所表现的宗教式的尊敬。

婚姻通常是由父母安排,但非买卖方式;经双方同意后,一般情形下须前往强力抢亲,而新娘也将抵抗。婚姻一词在当时用希腊文 harpadzein,即强夺之意。如果在此项安排下仍有若干成年人未能结婚时,就将数名同数量的男女推进一暗室,使他们在黑暗中选择自己的终身伴侣。斯巴达人认为这样的选择较之经过恋爱所作的决定并不会更盲目。通常,新娘与其父母居住,新郎仍居住于营房内,仅在暗中与妻子幽会。普卢塔克说:“夫妇在这种情形下生活很久,甚至妻子已经生育,而夫妇尚未能在白天晤面。”当他们已完成做父母的准备时,习惯上也准许他们建立自己的家庭。爱情的培养和发展是在婚后而非婚前,夫妇间的情爱在斯巴达也和其他文明社会一样强烈。斯巴达人曾夸称他们之中没有私通,这种说法可能是对的,因为他们在婚前有充分的自由,同时,很多丈夫可被说服与他人尤其是自己的兄弟共妻。离婚的情形很少。斯巴达的将军莱桑德曾经因为要离开自己的妻子与一个较美丽的女人结婚而遭受处罚。

总之,斯巴达女人的地位较其他希腊社会要来得高。女人在斯巴达也比在其他地区较多地保存了她们的荷马式身份和早期所遗留下来的母系社会特权。普卢塔克曾说:“斯巴达的女人勇敢而强健,经常压制她们的丈夫,即使对最重要的事务也公开表达意见。”女人可以继承及遗赠财产,随着时间的演变,在斯巴达接近半数的不动产掌控在女人手里,足见其对男人影响之大。女人在家中享受奢侈和自由的生活,在连年战争中男人首当其冲,或在公共食堂里吞咽粗茶淡饭。

按照法典的特殊规定,所有的斯巴达男性,自30至60岁,都要在公共食堂用膳,公共食堂的膳食在品质上较差,在分量上也稍感不足。按照普卢塔克的说法,立法者的宗旨是预先磨炼他们以适应战时的匮乏,同时也使他们不致因享受和平而消沉堕落。他说:“他们不应当消磨其生命于家庭,躺睡在奢侈靠椅和坐在华丽的桌子上,把自己托付给商人和厨子,而自己躺在角落里像一个贪婪的野兽一样养尊处优,日益痴肥。这样不仅毁灭他们的思想,而且还会毁灭他们的身体,身体如果因享受及食用过量而衰弱,则需要睡眠、热水浴和免于工作的自由。总而言之,如果他们长期享受和腐化,就需要较多的照顾。”为供应公共食堂所需要的食物,每位公民都需要定期向其所属食堂提供所指定数量的谷物和其他食物,否则就会被取消公民资格。

在实施此项规范的最初几个世纪,通常对斯巴达青年所实施的简单与刻苦生活的训练都持续至人生的后期阶段。胖人在拉西迪蒙实属罕见。对于腹部的尺寸虽无法律规定,但倘若有人腹部过度凸出被认为不雅或妨碍战斗行动时,可能当众遭受斥责,或被从拉哥尼亚驱逐出境。在斯巴达并没有在雅典所盛行的狂饮或欢宴。人民有贫富之分,但隐而不见,无论贫富均穿着相同的简单服装,即一件毛质披肩外衣或外衫,该件衣物均仅悬于肩上,既不讲求美观,也不讲求款式。累积动产财富颇为困难,因为在当时要贮存相当于今天100美元的铁制钱币需要一大间贮藏室,要想搬运,至少需要一对壮牛。但人类的贪婪依然存在,官吏与公务人员的贪污也有门路。议员、民选长官、使节、将军及国王都可出资购得,所出价格与其地位相称。当萨摩斯岛派到斯巴达的使节展示其金盘子时,斯巴达王克莱奥梅尼  (Cleomenes)一世立刻要求撤回该使节,深恐斯巴达人由于外国人的坏榜样而腐化了。

斯巴达深恐国人遭受外国人的污染,所以对外国人表现出空前的冷淡,外国人很少是受欢迎的。通常对外国人均设法使其明了访问必须短暂,如停留时间过长,即由警察护送至边境,强行遣出。斯巴达人非经政府许可不得出国,为压制斯巴达人的好奇心,特施以“夜郎自大”的训练并使其深信他国实无可供“借鉴”之处。因为要保护自身,所以它的制度自然也就谈不上合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三分之二的人是奴隶,所有的主人也等于奴隶,这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如果能呼吸到一点自由、奢华、文学和艺术的空气,就足以使这个奇异的社会崩溃。



——威尔·杜兰特 《世界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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